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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吹响婺源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共建文明旅游的冲锋号!

发表时间:2023-05-02 09:09:33 来源:上饶文旅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婺源旅游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管,治理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提升中国最美乡村的品牌形象。5月1日,婺源县举行2023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在仪式上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调度中心各常驻单位县公安局旅游管理警察大队,县市监管局旅游分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围绕职责作表态发言,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根盛就旅行社、导游行业规范管理方面进行讲话;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调度中心负责人王华彬宣布2023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百日行动”正式启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启动就是开战,开战就是决战

我们将下力气、下狠劲

推进百日行动走深走实

1

加大旅游购物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误导消费、商业贿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返利倾销扰乱市场等行为。

2

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

对“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3

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严厉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推广应用电子合同,查处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记录执业轨迹,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强化事中监管。加大发布老年人旅游产品监管,抓住旅行社低价吸收会员、投资旅游项目、预付款游等重点,打击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等行为。

4

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严厉打击无证导游带团行为。强化突击检查,加大旅行团车购行为,整治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向游客出售商品或小吃等。

5

整治无证经营业务行为

对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非景区点违规经营景区业务、私自接待游客,拦路收费、违规收取卫生费停车费等不合理行为依法取缔,对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团队依法严查。加强对景区内竹筏经营的监管。

6

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依法打击高铁站、汽车站、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点附近非法运营车辆,出租车不打表等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餐前确认制”,打击宰客行为。进一步规范酒店、民宿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禁止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引导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行业自律。

行动的号角已吹响,婺源县将围绕《婺源县2023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重点,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以务实的举措、严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推进百日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助力婺源旅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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